首页 > 认证服务 > 认证标志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管理制度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1.1 本制度是为我公司的所有获证客户提供使用我公司颁发的认证证书、认证标志应遵守的规则。

1.2 本程序适用于我公司颁发的所有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认证标志的管理。


2 引用文件

2.1 CNAS-CC01《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

2.2 CNAS-R01:2015《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管理规则》

2.3 CNAS-RC03:2013《认证机构信息通报规则》

2.4 我公司《管理手册》


3 管理职责

3.1 综合部负责对认证证书的制作、下发及对获证组织认可及认证标志使用的日常监督。

3.2 审核组负责在现场审核中对获证客户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的监督与检查,对不正确宣传认证制度或误导使用证书和标志的获证客户提出处理意见。

3.3 总经理负责对认证证书的审批。


4 管理程序

4.1 颁证

按照《管理体系初次审核实施与控制程序》的要求,技术部对审核资料进行评定。评定通过后,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部制作认证证书,并颁发认证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基本内容:

a.证书名称(如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b.获准认证组织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生产地址、办公地址及其各地址所在地区的邮政编码,应与其法律地位证明文件的信息一致;

c.依据的管理体系标准和/或其他引用文件的编号与版次;

d.管理体系认证所覆盖的范围:

1.如管理体系认证所覆盖产品(服务)的类别及其所涉及的过程和覆盖的场所较多,可在证书附件上加以注明。

2.对于多现场组织,还应在证书上或附件中明确注明已获准认证的场所名称、地址、产品(服务)类别及其涉及的过程。

e.证书编号: 格式要求见本文件“4.4”规定。

f. 初评获证日期、换证日期以及证书有效期的起止日期;

注:当证书失效一段时间时,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可以在证书上保留原始的认证日期:

1)清晰标示了当前认证周期的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

2)把上一认证周期截止时间连同再认证审核的时间一起标示。

g. 认证机构的名称、地址及其标志:

1.由我公司颁发的,在其被认可范围内的所有证书均应带有我公司的标识,经批准后,可带国家认可委(CNAS)的标识和国际互认(IAF-MLA)的标识。

h. 认证机构印章和/或授权代表的签字;

我公司 经 CNAS 认可后,在认可范围内,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可引用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标识和国际互认(IAF-MLA)标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获 CNAS 认可后,在认可范围内可引用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标识:

i.证书查询方式。证书上除公布认证证书在本机构网站上的查询方式外,还应当在证书上注明:“本证书信息可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上查询”。

4.2 我公司 颁发的认证证书有中文和英文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当两种文本不一致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4.3 证书编号的规定格式:

4.3.1 通常,对同一个组织实施的同一个体系认证赋予一个注册号。

注册号由机构代码、年份号、标准代号、当年发出证书的累计顺序号和后缀构成。

4.3.2 根据获证客户的规模,在注册号中加后缀 L、M 或 S。L 代表认证范围内员工人数在 1000 人以上的大型组织;M 代表认证范围内员工人数在 51-1000 人的中型组织;S 代表认证范围内员工人数在 50 人及其以下的小型组织。

4.3.3 同一个组织的管理体系覆盖多个现场并需要颁发子证书时,在证书的注册号后加上破折号和序号,如-1(-2,-3,…)。

4.3.4 F 代表分公司,01~03 分别代表 XX 分公司、YY 分公司、ZZ 分公司。

4.4 我公司 认证证书和标识的使用

4.4.1 通过我公司 认证的客户有权使用我公司 颁发的认证证书和我公司 的证标识:



4.4.2 获证客户可以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识,宣传自已的形象和管理体系水平,也可以在广告、互联网、宣传册、会议、报刊、杂志、促销材料、电视等宣传场合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识,作为与获证客户管理体系认证有关的证明,但不能改变认证证书和认证标识的原意或产生潜在的误解;

4.4.3 不做出或不允许对认证证书和认证标识有误导性说明;如不可用作解释其产品的属性,不可使人误认为我公司对获证客户的特定产品或服务进行了认证。

4.4.4 不得将我公司的认证标识使用在与认证证书覆盖的产品或服务无关的领域进行误导宣传;

4.4.5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标识不准以任何方式转让、出售、借用或冒用。

4.4.6 管理体系认证标志的使用

在产品(或消费者所见

的产品包装)上

在用于运输产品

的大箱子等上面

在做广告的

小册子上等

认证标识

使用

不带声明

不允许

不允许

允许

带声明

不允许

允许

允许

4.4.6.1 使用我公司的认证标识时,应同时注明证书注册号及其授权的认证范围。防止不正确使用(包括对认证的虚假声明和对标志的误用),这种误用可能导致暂停或撤销认证资格;

4.4.6.2 不论是否声明,认证标识不允许用在产品或产品包装上;

4.4.6.3 在有清楚声明的条件下,如:“该产品是在一个 XX 管理体系被认证/注册为符合 GB/T19001 或 14001 的工厂里制造的”, 认证标识可用于运输产品的外包装上;

4.4.6.4 认证标识可用在做广告的小册子上;

4.4.6.5 当使用认证资格时,不得有损于我公司和(或)认证制度声誉。

4.5.7 当获证客户的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或认证范围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我公司的市场部提出申请变更,不得继续使用已获得的认证证书,并修改所有宣传材料。

4.5.8 不论什么原因,只要获证客户停止交纳有关规定的认证费用或被撤销了认证证书,就应停止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

4.6 CNAS 认可标识的使用

4.6.1 我公司在使用 CNAS 认可标志时,应与我公司的名称及其标识或徽标在同一页面上;

4.6.2 我公司 获得 CNAS 认可后,不得允许获得认证的组织将 CNAS 认可标识用于产品或产品包装上。

4.6.3 当获证客户在要求其“获证牌匾”上使用认可标识时,我公司 为其颁发“获证牌匾”前将其样式提交 CNAS 备案。

4.6.4 CNAS 认可标识使用或认可状态声明不应使相关方误认为 CNAS 对获得

认证的特定管理体系、产品、过程、服务或人员等进行了批准。

4.7 IAF-MLA/CNAS 联合标识的使用

4.7.1 我公司采用非紧密方式使用;

4.7.2 我公司只用于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颁发的认证证书中;

4.7.3 任何获证客户不得使用 IAF-MLA/CNAS 联合标识,或 IAF-MLA 国际互认标志。

4.7.4 当获证客户在要求其“获证牌匾”上使用 IAF-MLA/CNAS 联合标识时,我公司为其颁发“获证牌匾”前将其样式提交 CNAS 备案。

4.7.5 国际互认联合认可标识可用于报告、证书、公开出版物、文件、办公用品、

宣传品、网页宣传等,可采用印刷和电子图文等方式使用。

4.7.6 在使用国际互认联合认可标识时,不得提及或暗示 IAF、ILAC 和 CNAS对其活动负责。

4.7.7 IAF-MLA/CNAS 标识与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名称和/或认证机构徽标应在同一页面上。如果认证机构获得多个认可机构认可,CNAS 允许认证机构在同一张认证证书上使用 IAF-MLA/CNAS 标识及其他签署了多边互认协议的认可机构的认可标识。

4.7.8 认证机构不得允许其获证组织或产品上使用 IAF-MLA/CNAS 标识或IAF-MLA 国际互认标志。

4.8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暂停、撤销、注销及后续管理。

4.8.1 获证单位的认证资格的暂停、撤销或注销及后续管理具体实施按 我公司《管理手册》有关条款执行。

4.8.2 凡冒用、伪造我公司认证证书和标志者,一经查实,我公司 将追究责任者法律责任。具体事宜由综合部负责协调解决。

4.8.3 撤销/注销证书后,原注册号废止。

4.9 换发证书

4.9.1 有效期内换发证书,注册号中的认可注册号、年份号、顺序号和认证的有效期保持不变,应注明换证日期。

4.9.2 因换版换发证书,注册号中的认可注册号、年份号、顺序号和认证的有效期保持不变,应注明换证日期。

4.9.3 再认证后换发证书,重新赋予注册号,并在注册号加后缀“R”。如,初次认证为“R0”,第一次再认证为“R1”,第二次再认证为“R2”,依此类推。

4.10 我公司 或有关部门一经得到表明获证客户有错误使用认证证书或认证(认可)标识的信息后,综合部应立即做出反应,将情况记录在案。必要时,指派或委托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收集必要的证据,并由调查人员填写《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错误使用处理单》,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调查处理一般要求在两周内完成。应将相应的处理措施(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暂停和撤销)通知获证客户,采取的处理措施应与错误使用证书的情节相适应,可以包括责成组织采取纠正措施,并要求其限期纠正。情节严重的,应撤销并予以公布。必要时,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4.11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关信息的报送

4.11.1 综合部按 CNAS 的有关规定,报送我公司颁发/换发/恢复/暂停/注销/撤销认证证书等相关信息。

4.11.2 市场部按要求向 CCAA 报送获证组织暂停、撤销、注销的相关信息。


Copyright  ©  2019-   万里国际认证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腾云建站仅向商家提供技术服务 网站地图
认证服务: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50430)《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